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要闻播报 监管动态 监管公告 消费警示 热点聚焦 饮食文化 企业之窗 名优产品 安全知识 综合监督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热点聚焦
今年月饼有新规生产销售更透明


[发布时间:2007-9-12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我国最新制定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国家新的月饼行业标准对月饼的生产作出了许多具体强制规定。  
    添加物须亮明身份。新月饼标准对保质期规定要求,从生产之日起计,冷加工散装月饼不低于3天,盒装月饼不低于20天;热加工散装月饼不低于10天,盒装月饼不低于35天。  
    各环节都有严格规定。新月饼标准对月饼加工、存储到销售各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规定。目前,水果月饼没有标明水果的具体品种,以后必须注明是什么水果。同时,新标准规定,月饼的果肉含量少于25%的不能叫水果馅,只能称为“水果风味月饼”。而一些名称奇特的月饼也必须标明真实材料,在月饼中添加的香精、色素和甜味剂等须标注具体种类名称。  
    包装不能“金玉其外”。新标准还规定,新月饼包装材料应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的包装材料。包装月饼时,不能使用虚假厚壁、盖子和遮盖物。 
    包装内空容积应适宜。单件商品内包装的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15%,外包装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45%。多件商品混装一盒,须根据商品形态与商品性能合理摆放,其空位容积,不超过盒内容积的50%。月饼包装成本应不超过其出厂价格的25%。 
    生产门槛抬高。据介绍,新标准抬高了月饼生产的门槛,通过制定技术上的严格条件,来堵住一些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的企业进入月饼生产行业。
<%=author%>
转载:省质监局
保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