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灌云工商局在灌云县向阳路农贸市场经营户孙某处,查获2000克包装的假冒菊花牌味精8袋。 当日上午9时许,江苏菊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灌云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向阳路农贸市场经营户孙某销售假冒该公司生产的菊花牌味精。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向阳路农贸市场,在孙某经营的门市查获2000克包装的菊花牌味精8袋,经该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此产品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经查,孙某于1月下旬,以19.2元/袋的价格从山东省临沂市干果市场购进假冒菊花牌味精袋40袋,以20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已售出32袋,工商部门对尚未售出的8袋假冒菊花牌味精予以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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