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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该县根据《关于开展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于7月20日晚9:00,在245省道吴场收费站处,该县公安交巡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浙BA5454大客车进行检查时,在大客车底部行礼箱中发现其运输的34包货物竟是85头死猪,公安部门依法把这起案件移交给东海畜牧部门。经查实,85头死猪重约25500千克,货值25500元,车主为该县双店人,受利益驱动,以700元运费为代价,把浙江宁波人收购的病死猪托运到山东临沐销售以牟取暴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东海畜牧部门对85头病死给予没收,并进行消毒、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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