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成功破获一起有毒血豆腐案件,现场查获成品及半成品人造血豆腐4500多斤以及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3名当事人因在血豆腐生产过程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甲醛(甲醛含量190.3㎎/㎏),涉嫌犯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11年10月25日,宝应县食安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某镇某组有一江西人做假鸭血。接报后,县食安办立即召集县药监局、公安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查处方案,决定从三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具体负责此举报的查办工作,并立即向县有关领导报告。10月26、27日,专案组对该加工点的具体位置进行了认真排查。10月29、30日,11月8日专案组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全天候蹲守、跟踪,初步摸清了该加工点生产销售情况。其间11月2日,专案组还派人到该加工户销售点购买了一些血豆腐成品送省有机食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初检显示血豆腐样品中含有甲醛。9日中午,宝应县食安办、药监局、质监局、公安局成立联合执法行动组对该加工点开展了联合执法取缔行动。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宝应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加大食品非法添加打击力度,确保全县人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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