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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27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苏食药监办〔2006〕468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元旦、春节期间,消费集中、需求较旺,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总结历次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监管工作的具体方案,及时对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出周密部署。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认真组织开展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春节之前,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整治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要组织对禽肉类和蛋品养殖、加工、经营单位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厂家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源头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大对重点景区、重点企业以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影响群众用药安全的隐患。要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同时,抓住元旦、春节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和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及存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地方,要深查、细排,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衔接,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工作的要求及时、果断、妥善地予以处置。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于12月30日12:00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值班表报省局值班室。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25-83273610,传真:025-83329739。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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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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