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助做好国庆期间
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协〔2008〕23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局组织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加强国庆期间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国家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助做好国庆期间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当前正值应急处置三鹿污染奶粉的关键时刻,处于食品安全再次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特殊时期,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敏锐性,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要在协助当地政府继续做好污染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周密部署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协调解决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确保节日期间我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协助做好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全系统要在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的同时,把消费环节的监管提上议事日程,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要把餐饮消费环节作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源头管理,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要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学校及单位食堂、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加大对食品加工及贮存、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食品卫生及食物中毒隐患。对人数众多的聚餐活动,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厨师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用餐的指导,严格执行集体用餐备案登记制度。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急防范。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十一”期间,各地除正常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外,要另外安排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处室相关人员轮流值守,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要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确保联络畅通、反应及时、处置迅速。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复”,且有据可查,便于溯源,凡属于我们职责范围的,要立即办理;属于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批转。要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信息日报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省委、省政府及省局党组近期关于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及确保节日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坚决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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