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要闻播报 监管动态 监管公告 消费警示 热点聚焦 饮食文化 企业之窗 名优产品 安全知识 综合监督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监管动态 > 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首次实现淡水鱼直接出口


[发布时间:2006-8-25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2006年7月27日上午,射阳县永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200吨鲫鱼、鳜鱼经由青岛港直接运往韩国,随着全省首家出口淡水活鱼养殖基地在射阳挂牌成立,江苏淡水活鱼品种可不需山东企业代理,首次实现直接出口。
射阳县永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庄总介绍说,7月19日,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予该公司淡水活鱼“出入境注册企业”的铜牌,该基地养殖的鲫鱼、黄颡、鳜鱼等淡水活鱼品种拥有了直接出口权。在此之前,我省只有连云港拥有泥鳅类水产品直接出口权,其他淡水活鱼品种则需要山东青岛、烟台等地进出口企业代理方可实现出口。
<%=author%>
<%=ZhuanZai%>

回页首】 【保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