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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7-6-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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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回顾总结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围绕到2010年全市地产农产品全面无公害化目标,加快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苏州市政府日前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肯定了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建设取得的成绩。一是农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06年底,全市通过认定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66个,面积达200多万亩,拥有无公害农产品569个、绿色食品634个、有机农产品71个,对“洞庭碧螺春”和“阳澄湖大闸蟹”先后实施了地理产品保护标识。二是农产品质量建设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全市先后制订国家级农业标准2项、省级地方标准30项、市级地方标准125项,“三品”生产技术规程1000多项,备案农业企业标准1482项。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年均下降4个百分点,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太湖、阳澄湖、长江沿线围网养殖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2006年全市基地环境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产品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四是优质农产品市场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批发市场、超市产销对接,先后在城区建立了121家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点,成立了“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和“全国绿色食品苏州展销示范中心”,为优质农产品搭建供销平台。 会议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举措。一是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流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土地入股、入社、入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分散的农户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范畴,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二是加强源头治理,保障生产安全。强化基地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实施“三品”基地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产地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产地环境建设,加快推广一批生态高效种养模式和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强化产地准出制度,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对不合格农产品禁止上市;建立市域外直供基地,开展区域间对接与互助,确保农产品供应安全。三是严格市场准入,保障供给安全。加强初级农产品市场监测,建立健全票据索证制度;健全完善市场责任制度,积极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的对接与互认;探索实施质量安全可追溯,积极创建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四是加大宣传推介,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搭建优质安全农产品营销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产品开发和宣传推介力度,培育一批市场份额大、信誉度高的名牌农产品。 今年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各地区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制定科学、可行的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盘考虑,统筹安排;同时,进一步细化年度实施计划,排出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二是开展环境“体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土壤、水、大气等农业生产环境“体检”,建立基础数据库。三是强化典型试点。各地区选择2个镇(街道)、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各选择1个镇(街道),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年内率先实现100%无公害化生产。四是强化政策扶持。全市今年将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各地也将加大这方面资金投入,共同做大资金盘子,为农产品质量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五是强化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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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省农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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