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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布2008年第3号消费警示:怎样吃小龙虾才安全


[发布时间:2008-7-7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小龙虾,学名克氏原螯虾,又称克氏螯虾、红色沼泽螯虾,是淡水经济虾类,因其肉味鲜美、价格便宜而深受人们的喜爱。当前正是小龙虾上市消费的旺季,为了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食用小龙虾,市食安办特发出2008年第3号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购买时要挑选活的新鲜的小龙虾。新鲜的小龙虾鲜亮饱满,肉质紧,而且有一定的弹性和嚼劲。如果是放置了一段时间或是已经死了的小龙虾,则肉质酥软,看上去空空的,不饱满。
    二、死的小龙虾千万不要买、不能吃。因为龙虾是高蛋白生物,体内含有大量细菌,龙虾一死,细菌立刻分解,人吃了,容易引起拉肚子,甚至中毒。
    三、加工小龙虾时尽量做到:首先活的龙虾买回后,要用清水将其表壳清洗干净;其次龙虾两腮里的脏东西要清除,因为腮毛里面吸附了很多细菌,虾壳最好用刷子刷洗;第三龙虾细爪的根部最容易藏污纳垢,一定要剪掉。
    四、烹饪小龙虾一定要高温煮熟煮透。只有在高温条件下,才能确保杀死龙虾体内的细菌和寄生虫。生食或半生不熟,都可能使人体感染寄生虫。判断是否煮熟的简单方法可通过观察虾仁横截面颜色是否一致,一致则熟。
    五、购买和消费小龙虾时尽量到正规农贸市场、超市或饭店。正规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来源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另外,就餐时尽量选择食品卫生信誉等级高的饭店,不要购买路边小摊贩的龙虾和在无卫生许可证的小餐饮、小饭店食用龙虾。
    六、购买或消费小龙虾后一定要索取发票,保存证据。发票等有关凭证是消费食品的交易证明,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可凭有效发票等证据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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