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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发布2008年第5号食品卫生安全警示公告:夏季慎食海水贝类


[发布时间:2008-8-6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夏季是海洋发生赤潮的高发季节,赤潮发生时,扇贝等海水贝类摄食赤潮中有毒的甲藻等有毒藻类,在体内产生并蓄积一种叫做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生物毒素。食用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海水贝类,易发生食物中毒。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止海水贝类食物中毒的发生,连云港市发布2008年第5号食品卫生安全警示公告:夏季慎食海水贝类
     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的贝类本身不能从外观、气味、味道和肉质等进行分辩。麻痹性贝类毒素对贝类本身没有致病作用,但很少量时就对人体产生高度毒性。麻痹性贝类毒素是一类神经肌肉麻痹剂,对人体的作用机理主要是阻断细胞钠离子通道,造成神经系统传输障碍而产生麻痹作用,主要表现为:人食用了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扇贝等海水贝类后0.5至2小时左右出现口唇、面部及四肢麻痹、刺痛、肠胃不适等。轻者症状可在数小时至数日内完全消退,重者出现行走困难、呕吐和昏迷,常引起呼吸肌麻痹而死亡。需要注意的是,麻痹性贝类毒素耐热、耐酸,一般烹调加热均不易破坏毒素。
     市卫生部门要求全市餐饮业单位和集体食堂要紧急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海水贝类食物中毒的发生。一是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二是不要购买被赤潮污染的贝类、螺类等海产品;三是在制作海水贝类前要浸养于清水中一段时间,并定时更换清水,使贝类自行排出体内的毒素。四是在加工海水贝类时,应将其内脏、生殖器及卵子等剔除;五是要将海水贝类彻底烹煮达至沸点,以减低其他微生物(如副溶血弧菌)污染所造成的风险。
     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若食用海水贝类,应每次只能少量食用,并剔除贝类的内脏、生殖器及卵子。同样,在加工前将购买的海水贝类放在清水中浸养一段时间。
     市食品安全专家同时提醒各医疗单位要正确把握食用海鲜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措施:(1)对食毒贝中毒者应立即催吐,或以5%碳酸氢钠溶液或清水彻底洗胃,清除残存在胃内的有毒贝类。(2)静脉输液,以利排尿,加速毒物的排泄。(3)予以阿托品1毫升,肌肉注射,予以维生素B1\ B6等肌肉注射,对缓解肢体麻木等中毒性神经麻痹或心动过缓等症状有一定疗效。(4)全身支持和对症治疗。⑸对局部接触贝毒素者可用水冲洗和予以局部止痛等处理。
作者: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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