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苏州市发布2009年第5号食品安全预警通告:注意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09-12-22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大 中 小】
|
|
|
圣诞、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市民在欢度佳节之即勿忘饮食卫生安全: 一、把好食品采购关 1、采购食品尽量要到诚信度高、卫生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采购。 2、选购食品首先要进行感官检查,查看定型包装食品的外包装和散装食品的销售说明标注的品名、生产者和地址、配方或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内容是否齐全,进口食品有无中文标识;不买不新鲜、不卫生、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或质量可疑的食品及原料。 3、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应索取有效证件、票据或证明,并做好登记备查,建立健全进出台账。 二、把好食品储存加工食品关 1、生熟分开:食品原料彻底洗净、煮食前确保已完全解冻;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烧熟煮透:烹饪食品尤其市大块食品应烧熟煮透。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3、清洗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一定要洗净消毒;水果和用于制作凉菜的蔬菜用前严格洗净消毒。 4、保存储藏:经常清除冰箱冰霜,及时清除变质变味食品;食品要覆盖保鲜膜或用密闭容器盛放,冰箱内生熟食品以及水产品、畜禽与植物性食品应分开存放。 三、把好科学饮食关 1、科学饮食,荤素搭配,不要暴饮暴食。 2、外出就餐要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餐饮单位就餐。 3、注意辨别食物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 4、严禁食用河豚鱼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 四、注意预防冬季食源性疾病 时值冬季,虽然细菌性食物中毒相对较少发生,但化学性食物中毒仍易发生。因此,特别提醒市民注意烹调过程讲究科学,四季豆、豆浆等豆类食品要彻底烧熟煮透,尤其要警惕误用、误食亚硝酸盐,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生。同时冬季也是病毒性腹泻的高发季节,因此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慎食或不生食水产品。 五、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依法维权 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食品的食物原状,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卫生部门调查取证。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24小时电话:12345。
|
作者: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ZhuanZai%>
|
|
|
|
|
|
|
| 【回页首】 【保存】 【打印】 【关闭】 |
|
|
 |
|
|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