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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豇豆”事件关注——广州市食安办发布2010年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10-3-1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2月23日,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在江南果蔬批发市场抽取了来自海南的5份豇豆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来自海南万宁礼纪的豇豆样品检出禁用农药克百威0.223mg/kg;来自海南三亚崖城的豇豆样品检出禁用农药氧乐果0.10mg/kg、水胺硫磷0.11mg/kg、克百威0.321mg/kg。在此之前,广州市农业部门对来自海南豇豆的日常检测均未发现有农残超标问题。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市农业部门已会同市工商部门,要求江南果蔬批发市场采取就地销毁有毒豇豆的紧急措施,同时,要求各区、县农业部门近期加强对海南豇豆的质量检测,公函协调海南省农业厅:加强对海南生产输往广州的反季节蔬菜的质量检测,提供检验合格的检测证明。市食安办向全市各区县级市的农业、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检测工作,近期加强对海南豇豆的检测力度,严防发生农残超标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办通过媒体发布今年第一号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要求全市各果蔬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肉菜市场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业户严禁销售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果品蔬菜,加强企业对所销售果蔬的自行检测,保障销售的果蔬质量安全。呼吁各餐饮酒家使用产自海南的豇豆要有检验合格证明,市民购买有检验合格证的海南豇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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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广州市食品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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