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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外出就餐“打包”要小心


[发布时间:2010-7-2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一、蔬菜最好不要打包回家。吃剩的蔬菜经过长时间盐渍后,在反复加热时,表面的盐分会变成亚硝酸盐,最容易使人中毒。
    二、淀粉类食品最多保存4小时。打包回家的富含淀粉的食品如年糕等,在没有变味的情况下食用后身体也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原因在于它们易被葡萄球菌寄生,而这类细菌的毒素在高温加热下也不会分解,解决不了变质问题。所以富含淀粉类食品最好在4小时内吃完。
    三、鱼类食前要加热。鱼类食品中含有全价蛋白、鱼脂及丰富的维生素C、A、D,有益于人体心脑神经系统,但一不小心,也会伤及你的肚子。所以,打包回来的鱼类在食用时一定要加热。
    四、汤饭混吃不科学。汤饭混吃是一种很不科学的饮食搭配。所以,切不可为了省事,将打包回来的食物用一种汤饭混吃的方法将其囫囵吞下,小心会影响你的消化机能,引起胃病。
    特别提醒:
    1.打包后菜肴要迅速放在冰箱中,而且应尽快食用,切勿放太久。
    2.熟食品进入冰箱前须凉透,否则突然进入低温环境中,食物中心容易发生质变,食物带入的热气引起水蒸气凝集,能促使霉菌生长,导致整个冰箱内食品霉变。
    3.冰箱中放置的熟食品取出后必须回锅。冰箱内的温度只能抑制微生物的繁殖,而不能彻底杀灭它们。
    4.剩饭的保存时间,以不隔餐为宜,早剩午吃,午剩晚吃,尽量在5~6小时以内解决。
作者:江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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