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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采取七项措施规范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


[发布时间:2006-8-29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一是强化政府对农村家庭宴席的管理职能。该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执行家庭宴席报告和分级监管制度。规定凡需要在家庭或者非经营赢利单位举办5桌以上宴席的,要实行报告制度。农村家庭宴席的监督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三是加强农村流动厨师卫生管理。凡从事农村家庭宴席的厨师,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四是加强对家庭宴席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的全程监管。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和厨师必须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保证原料品质,熟食存放和切配必须避免交叉污染,拼制装盘要规范操作。五是加强清洁、消毒工作。举办家庭宴席要搞好场所清洁卫生并做好消毒、保洁工作;加工食品用的容器、工具必须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六是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责任医生等有关责任人要立即向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报告。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或发生此类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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