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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上半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8-7-18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一是食品安全宣传丰富多彩。利用群发短信平台、街道电子显示屏、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专题简报、农村远程教育网、村级宣传栏等平台,开展了立体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累计发送手机短信15万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刊发宣传标语40000余份,播放宣传广告90余次,悬挂横幅300余条。
    二是督查督办工作扎实到位。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流通网建设等工作开展督查20余次,现场督查单位260余家次,下发了督办单8张,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并通过简报等方式对督查督办和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在督查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不、三有”:不提前通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督查事项样样有记录、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三是农村家宴监管卓有成效。落实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分类指导、农村流动厨师培训体检持证上岗等多项制度。以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为载体,动员、引导民间厨师主动配合监管、参加培训体检。对培训体检合格的民间厨师,统一发放合格证书,广泛宣传公示。制定了办宴信息申报奖励制度,并及时对信息申报进行奖励。目前,全市民间厨师培训率已达100%,参加体检率达80%,家庭自办家宴上报率85%,上门指导率100%,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食品流通网建设顺利推进。在提升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运行质效的同时,联合工商部门大力推进食品流通网建设,鼓励和引导市内现有连锁超市设立村级连锁店、加盟店,培育扶持了中远超市、家家福超市等6家“放心食品定点配送批发单位”和一批“农村食品放心消费店”,积极引导农村“放心食品消费店”与“放心食品定点配送批发单位”签订食品配送协议。全市镇区“放心食品消费店”覆盖率达100%,行政村“放心食品消费店”覆盖率达95%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5%以上,切实保障了农村食品源头安全。
作者:扬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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