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要闻播报 监管动态 监管公告 消费警示 热点聚焦 饮食文化 企业之窗 名优产品 安全知识 综合监督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宣传工作
 
常州市进一步规范基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07-5-24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近日,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制度,突出了基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四方面内容:一是报送主体。由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信息的采集和上报;二是报送途径。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汇总整理后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及时报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会室。重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可先电话报告,然后再书面补报。三是信息范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成绩;打假治劣及专项整治动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情况;当月检查涉食涉药单位数、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四是责任追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随时报告。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作者: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ZhuanZai%>

回页首】 【保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