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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下发《关于开展常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从2007年初至2009年底,在全市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做到在制度规范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制度体系(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有章可循;在运行系统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在信用活动上,通过宣传教育、需求培育、失信联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创造食品安全信用文化;在运行机制上,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警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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