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界定企业信用状况,积极实施分类监管。在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将市场主体划分为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四大类,区别不同等级,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 二是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网络系统。充分发挥质监、工商系统整体执法优势,加强案件查处的信息沟通,及时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开展诚信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和培训等方式,加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教育力度,树立企业诚信典型,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四是深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示和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履约行为的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已有国家级重守企业6家、省级14家、市级146家。 五是坚持对正反典型及时宣传曝光,从政策待遇、舆论形象等各个方面营造诚信得利、失信受罚的良好环境。 六是对热点行业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服务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不断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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