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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规定了体系管理必须依据的四项原则,即全程监督、量化评价、动态监督和公开透明,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划和布置。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评价制度。规定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评价的程序。根据这项制度,食品企业将划分为信用优秀企业(A级)、信用良好企业(B级)、信用基本合格企业(C级)和信用不合格企业(D级)四个等级。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标准制度。明确了企业内部评价指标、企业外部评价指标、加分项目指标等评分的标准,并对各项评价项目进行了细化、量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奖惩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规定了不同的奖惩措施。对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宣传、表彰、支持和扶持,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食品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取消市场准入,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等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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