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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引导业主自律。建立以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辅助标准化农家店以优胜劣汰机制为手段的科学监管体系。对信用低的商店实行重点监管,对社会反响好、软硬件设备齐的商店经考核通过授予“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子,对消费纠纷多的示范店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给予摘牌。二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依托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把农村消费安全监管工作分解细化,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以实绩和能力评估、激励基层监管员,促使干部职工集中工作精力,确保农村小食杂店的监管巡查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发挥社会效能。大力争取当地镇政府支持,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员作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联络员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其优势和积极性,使其成为农村消费维权的“民兵”。四是进一步延伸维权网络。在行政村、企业、中小学校设立维权点,聘请监督员,实时监控食品安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实现维权网络全覆盖,力保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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