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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08年泰州市肉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即通过整治,使全市生猪及其制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养殖、屠宰、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乡镇进点屠宰率稳定在95%以上,定点屠宰的猪肉实行100%检疫和检验;县城以上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保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全面建立;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肉类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意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突出强调要进一步深化生猪养殖环节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对肉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流通、消费环节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重点工作。《意见》还提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搞好宣传发动、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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