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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洪泽县在生猪市场管理方面探索了由工商部门牵头管理替代原由经贸委牵头管理的新体制,发挥了有力有效和更好的市场监管作用。
一是规范主体。加强对生猪屠宰点和猪肉经营户的证照管理,要求生猪屠宰点不仅具备生猪屠宰点的七项条件,还要有县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标牌和工商营业执照,所有经营户必须证照齐全,方可从事经营。
二是点面结合。每天安排工商干部深入生猪屠宰点对猪肉进行滚花,同时每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市场巡查,检查市场销售的猪肉是否具有检验检疫和工商验讫章。
三是上下联动。县工商局成立生猪白肉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县的生猪白肉市场管理,基层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生猪白肉市场管理,片区经济片警负责日常的监督巡查和情况反馈,实行县局、分局、片区的三级联动。
四是从严查处。对不按规定违法从事生猪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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