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要闻播报 监管动态 监管公告 消费警示 热点聚焦 饮食文化 企业之窗 名优产品 安全知识 综合监督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淮安洪泽县“四举措”强化生猪白肉市场管理


[发布时间:2008-7-14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今年来,洪泽县在生猪市场管理方面探索了由工商部门牵头管理替代原由经贸委牵头管理的新体制,发挥了有力有效和更好的市场监管作用。
    一是规范主体。加强对生猪屠宰点和猪肉经营户的证照管理,要求生猪屠宰点不仅具备生猪屠宰点的七项条件,还要有县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标牌和工商营业执照,所有经营户必须证照齐全,方可从事经营。
    二是点面结合。每天安排工商干部深入生猪屠宰点对猪肉进行滚花,同时每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市场巡查,检查市场销售的猪肉是否具有检验检疫和工商验讫章。
    三是上下联动。县工商局成立生猪白肉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县的生猪白肉市场管理,基层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生猪白肉市场管理,片区经济片警负责日常的监督巡查和情况反馈,实行县局、分局、片区的三级联动。
    四是从严查处。对不按规定违法从事生猪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作者:洪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ZhuanZai%>

回页首】 【保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