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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涟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帮扶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帮扶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力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创建乡镇按时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帮扶活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保障各乡镇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意见》明确了帮扶重点: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帮扶创建乡镇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网络、工作制度,搞好宣传培训,并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县农业、林牧渔业部门重点帮扶创建乡镇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深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农业投入品,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县质监部门重点帮扶创建乡镇严格实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着力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县工商部门重点帮扶创建乡镇认真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切实规范经营主体资格,督促流通企业建立健全“六项”自律制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卫生部门重点帮扶创建乡镇开展无证照餐馆整治,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内容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县经贸部门重点帮扶创建乡镇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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