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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真实性”。所有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可掺杂任何水份。在录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时,必须仔细验证,非正轨渠道的信息一律不予采集。二是突出“连贯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必须连续一贯,不可断断续续。三是突出“共享性”。一方面要按规定将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在政府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发布,另一方面也要从其他渠道获取企业的其他信用信息为我所用。四是突出“自主性”。采取相应的措施,增强企业自觉守信度,通过采集信息的过程,变企业增强自觉守信的过程,让企业知晓诚实守信是企业生存之魂,发展之基。五是突出“实用性”。狠抓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建设,根本目的就是突出分类监管,对信用程度高的企业实行远距离监管,对失信企业则要实行近距离监管,对严格失信企业则要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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