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要闻播报 监管动态 监管公告 消费警示 热点聚焦 饮食文化 企业之窗 名优产品 安全知识 综合监督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播报 > 最新播报
 
泰州市全面落实农村自办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9-8-27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一是实行报告和现场指导制度。家宴承办人接到承办邀请并与主办户签订相关协议后,要立即向主办人所在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报告,同时,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也要主动收集本村(居)的家宴举办信息,及时登记并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其规模实行分类指导制度。
    二是严格厨师培训管理制度。凡是操办农村家宴的厨师、服务员,必须到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登记备案,并按食品从业人员的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家宴工作,同时承办厨师要与政府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三是落实农村家宴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和厨师必须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保证原料品质、熟食存放和切配必须避免交叉污染;拼制装盘操作要规范;加工过程中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要清洗消毒;不得采购加工腐败变质、生虫长霉、有毒有害、病死毒死、超过保质期以及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
    四是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一旦发生农村家宴食物中毒事故,办宴户、村卫生室、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信息员应及时组织救治病人,封存中毒现场并及时上报。同时,办宴户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作者: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ZhuanZai%>

回页首】 【保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