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报告和现场指导制度。家宴承办人接到承办邀请并与主办户签订相关协议后,要立即向主办人所在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报告,同时,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也要主动收集本村(居)的家宴举办信息,及时登记并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其规模实行分类指导制度。 二是严格厨师培训管理制度。凡是操办农村家宴的厨师、服务员,必须到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登记备案,并按食品从业人员的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家宴工作,同时承办厨师要与政府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三是落实农村家宴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和厨师必须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保证原料品质、熟食存放和切配必须避免交叉污染;拼制装盘操作要规范;加工过程中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要清洗消毒;不得采购加工腐败变质、生虫长霉、有毒有害、病死毒死、超过保质期以及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 四是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一旦发生农村家宴食物中毒事故,办宴户、村卫生室、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信息员应及时组织救治病人,封存中毒现场并及时上报。同时,办宴户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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