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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政府主导,统筹协调,整顿工作行动早部署快。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宿迁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宿迁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宿迁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宿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区)政府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食品安全整顿电视电话会议,就整顿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研究、部署,拨付工作经费50万元。全市共编发各类简报(动态)68期,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培训15000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悬挂横幅200余条,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50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进行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顿活动。
二是部门联动,重点突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采取市县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整顿工作,添加剂整治中全市查处案件36起,涉案金额12.35万元。农产品整治中查处经营违法违规农资案件106起,受理群众举报案件23起,查获伪劣农资40万公斤,挽回经济损失420万元。食品加工整顿中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50起,移交司法案件1起;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12个。共没收假冒名优白酒2500余瓶,假冒康师傅瓶装水11000余瓶,假冒镇江白醋1200余瓶,以及伪造冒用厂名、厂址和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白酒4000余箱。流通环节整顿中。先后相继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余次专项整治,取缔无照经营445户,查获问题食品8874公斤。餐饮消费整顿中取缔无证经营户36家,立案查处270起,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1000余公斤。畜禽屠宰整顿中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个,电视曝光6起,销毁病害肉3200公斤。保健食品整顿中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对6户无经营保健品资格的超市责令限期整改,没收保健品印刷广告200份,没收劣质、过期保健食品60公斤。
三是企业自律,标本兼治,诚信体系建设循序渐进。对全市建成的305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企业“两档”情况进行了回顾性检查,依据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对试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评定企业诚信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四是全民动员,畅通渠道,举报投诉查处率100%。各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置、反馈,全市共受理举报投诉326起,立案131起,办结107起。
五是排查隐患,加强监测,提高长效监管水平。按照“滚动排查、分级挂牌、限期整改、验收销案”模式,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共排查安全隐患388个,均已整改到位。对重点和高风险食品定期进行针对性抽样检验,其中省、市例行共监测蔬菜样品1500个,生猪样品1270个,牛奶样品90个,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6.69%、100%和100%;省级监督抽查我市加工食品合格率为93.71%,在地级市中列第六位。在报纸和网络上发布消费提醒3次,修订《宿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化版)》等工作文件,开展2期应急管理培训。
六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整顿工作有序推进。市食安办共组织12次联合督查,4次工作考核,召开协调会10次,现场推进会3次,组织、安排集中抽检3次,编发28期简报(动态),制发通报10起,对督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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