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状况,预防群体食源性疾患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灌云县于2008年下发了《灌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农村举办集体聚餐卫生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等情况作了具体的要求,办法还强调村民家庭或村组集体因婚丧嫁娶、乔迁、做寿、升学、节日庆典等事宜举办5桌以上宴席的,应当提前一天将举办聚餐原由、时间、人数、地点、厨师等情况,向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申报,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及时予以备案、登记。 目前,此项制度正在稳步运行中,今年第一季度共登计集体聚餐311户,聚餐桌数1990桌,参加人数达20452人,下一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管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提升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确保我县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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