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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围绕责任政府建设,健全协调机制。在机构改革的新形式下,各职能部门从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区政府与各镇(园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各乡镇与各行政村,逐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区、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三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站牌横幅、有奖答卷、网站、手机短信、行风热线等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
四是夯实基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注重抓好源头,把好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上的食品安全关口。
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秩序。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选择重点项目开展联合检查,把专项整治不断引向深入。
六是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抓好督查督办。加强信息的采集、报告与分析,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强化部门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沟通、共享和综合利用。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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