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一次性塑料餐盒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的统一安排和相关文件精神,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包括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行为。按照监管职责,质监部门负责严查生产环节是否依法生产;工商行政部门负责严查销售环节是否依法经营;卫生部门负责严查餐饮服务环节是否依法使用;工信部门和商务部门负责推进行业自律。 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常州市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从6月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阶段(6月~7月),要求一次性塑料餐盒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者按国家公告规定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整改。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检查阶段(8月~9月),质监、工商、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联合行动,重点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企业、大型集贸市场和集中配餐单位进行检查。三是总结阶段(10月),各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上报,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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