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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材料反映,近来,部分地区农村食品市场存在诸多问题,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欺诈行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严重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国务院领导对此极为重视,及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我省工商部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一是要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格依照《 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核发营业执照。认真执行《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农村城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和庙会;重点加强对农村县城、集镇、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地区经营食品的监管,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摊点、小餐馆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日常生活消费、节日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在春节前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三是切实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以实施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为重点,强化基层工商所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重点是完善农村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有效防范和查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格农村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和质量监测,配备监测车、监测箱等快速监测设施设备,突出抓好食品质量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狠抓农村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检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追溯机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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