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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中秋和国庆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07-10-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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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中秋和国庆两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连日来江苏省各地相继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活动。 镇江市执法、服务、宣传三管齐下,重点检查水产品生产记录、饲料来源、药品来源、违禁药物、用药记录等,同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用渔药清单等宣传资料。 扬州市组织检查组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活动,深入基层,到乡镇,到村组,到企业,到农户,切实掌握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突出水产品包装执法、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及水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测开展等情况检查。 南通市同时制定了《南通市水产品质量与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通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南通海洋与渔业网站开设了“水产品质量与安全专项整治专题”栏目,对整治行动的有关动态进行及时追踪。 常州市根据《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抽样检测,了解了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在全市范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暨国庆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宿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投入品经营门市检查工作,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禁药品使用行为,开展水产品药残检测工作,禁止有毒有害水产品上市销售等。 南京市渔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工商、市质监、新闻媒体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管员共同参加,对南京应天路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市场准入制度、检测档案和监管档案、监管体系和监管举措。 泰州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水产养殖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和集约化程度较高的水产养殖场所及渔药门市部、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 无锡市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举措、进展和效果,大力宣传支持整治、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典型,大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渔民使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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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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