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要闻播报 监管动态 监管公告 消费警示 热点聚焦 饮食文化 企业之窗 名优产品 安全知识 综合监督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泰州市发布2008年第2号预警:梅雨期间勿生食炝虾醉蟹等水产品


[发布时间:2008-6-17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每年6月中旬到7月上旬(梅雨期间)是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时期。泰州市食药安委办发布2号预警,提醒市民增强食品安全预防意识,梅雨期间勿生食炝虾醉蟹等水产品。 
    预警提醒市民:饮食方面,加热制作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当天做当天吃,常温下饭做完2小时内食用;吃剩的饭菜,应及时冷藏,下次吃时要彻底加热回烧;制作各类冷菜时,生拌菜原料、工具、盛器和双手应彻底清洗消毒。
    预警还特别提醒餐饮单位,勿生产销售炝虾、毛蚶、泥蚶、魁蚶、醉虾、醉蟹、醉螃蜞、咸蟹等生食水产品。建议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供应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等豆荚类食品,以避免因此类食品未彻底炒熟,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作者: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ZhuanZai%>

回页首】 【保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