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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楚州区食安委提醒您——喝啤酒 “四不宜”


[发布时间:2009-6-26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人们对啤酒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但饮用冰啤酒应注意四个“不宜”。
  一、注意酒温不宜过低。
  存放在冰箱里的啤酒应控制在5℃至10℃,因为啤酒所含二氧化碳的溶解度是随温度高低变化的,啤酒各种成分在这一温度区间协调平衡,能形成最佳口味。温度过低的啤酒不仅不好喝,而且会使酒液中的蛋白质发生分解、游离,营养成分受到破坏。纯生啤酒通过无菌膜滤除酵母和杂菌,最后经无菌灌装而成。在5℃至10℃之间,纯生啤酒中各种营养成分和风味也最稳定。
  二、注意饮用不宜过
  有的市民大热天畅饮啤酒,接连喝下四五瓶,喝下去的大量水分会很快排出,但酒精会迅速被吸收,使血液中的血铅量增高。如果整个夏天天天过量,会抑制、影响细胞的正常活力,也可能导致脂肪堆积而阻断核糖核酸的合成,造成“啤酒心”、“将军肚”,从而影响心脏的正常功能。大瓶啤酒容量一般为640毫升,建议每天饮用量不超过1000毫升。
  三、注意熏鱼不宜配用。
  有个很重要的生活常识,就是在大量饮用啤酒时,所配菜肴中不宜有熏鱼、熏肉等烟熏食品。因为烟熏食品中含有机胺,烹调过程中还会产生多环方烃、氨基酸衍生物甚至苯并芘。当饮酒过量而使血铅含量增高时,烟熏食品中的上述物质与其结合,可诱发消化道疾病甚至肿瘤
  四、注意酒瓶不宜捆扎。
  近几年,捆扎包装或非B字标记玻璃瓶包装的啤酒爆炸伤人的事时有发生,有的是消费者购买啤酒后用绳子捆扎酒瓶、回家途中发生碰撞而爆炸的。原封啤酒的瓶内有一定气压,环境温度高,瓶内压力也会升高,所以大热天购买啤酒特别得注意“防爆”,不要购买标签标识不规范、使用捆扎包装或非B字标记玻璃瓶包装的杂牌啤酒。
作者:淮安市楚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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