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也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随着近期气温快速升高,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段,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发出警示,提醒市民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一要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勤洗手。凉开水是最好的解渴饮料,食用冷饮要适量,尽量避免食用隔夜或存放一段时间后的自制饮品,应注意饮用水及生活用水的卫生,防止细菌或肠道传染病经水传播。 二是选购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品名、配料表、生产单位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鲜奶应按规定冷藏并及时饮用,购买乳制品时,应注意保质期,若发现有胀包、异味、分层等变质迹象,应停止食用。 三是要慎食卤菜、凉菜,熟食卤制品从制作到售出在无冷藏条件下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两小时,购买后不宜在冰箱久存,食用前要加热消毒;应慎食野生蘑菇,菌类等蔬菜, 四季豆要煮熟煮透,否则易发生中毒;不吃泥螺、咸蟹、盐蛏、醉虾等生吃、半生吃的食品。 四是谨防瓜果、蔬菜残留农药。高温季节也是农药使用的高峰期,因此广大市民尽量不要流动无证摊贩处购买瓜果、蔬菜。瓜果食用坚持做到清洗、去皮,蔬菜清洗干净后尽量在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左右。 五是食品储藏、加工与食用注意事项。食品要低温储藏,并同时做好食具、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生熟食具要分开使用,熟食品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 六是不到无证饭店和街头小摊点就餐,尽量减少大中型集体聚餐活动,若确需举行聚餐应选择有资质和接待能力的酒店、饭馆等场所。 七是在购买食品或消费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防出现问题后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辖区卫生部门报告。 八是各餐饮单位、学校、集体食堂和自办宴席等集体供餐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提倡样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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