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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发布紧急通知:禁止食用河豚鱼


[发布时间:2010-3-10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时下天气转暖,正值河豚鱼上市季节,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事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泰州市卫生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市民食用河豚鱼。一是加强对餐饮单位制售河豚鱼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食用河豚鱼的危害性,让餐饮服务单位充分认识生产经营河豚鱼属违法行为,自觉做到不加工、不销售、不食用河豚鱼。三是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河豚鱼食物中毒事故,各医疗卫生卫生机构要全力组织抢救,把事故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四是实施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在迅速组织救治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上报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导致信息不畅通或瞒报、漏报。 
作者: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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