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要闻播报 监管动态 监管公告 消费警示 热点聚焦 饮食文化 企业之窗 名优产品 安全知识 综合监督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作文件
 
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6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8〕16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8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和《2008年江苏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是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制定食品卫生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的重要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强医疗机构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组织工作,按计划完成监测任务。

  二、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支持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培训和质量考核,有针对性地对各地进行指导,提高各监测点的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逐步扩大监测项目和范围,切实加强能力建设。

  三、加强监测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各监测点要建立监测数据的快速报告制度,发挥监测网的技术优势,及时发现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变化情况,为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提供科学数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监测信息的交流,及时汇总整理监测数据,指导各地有效使用监测信息。

  附件:1、2008年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
     2、2008年江苏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008年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2、2008年江苏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计划.doc
<%=author%>
转载:省卫生厅

回页首】 【保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09639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5  83273697